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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的匯總錯報怎么理解



錯報的類型:
1事實錯報,事實錯報是毋庸置疑的錯報。
比如數值的錯誤,舞弊產生的錯報等,這些錯報應提請被審計單位調整。
2判斷錯報,由于注冊會計師認為管理層對會計估計作出不合理的判斷或不恰當地選擇和運用會計政策而導致的差異。
比如被審計單位計算的預計負債為20萬,注冊會計師計算的預計負債為100萬到150萬之間,20萬不在估計范圍內,屬于判斷錯報,錯報金額為不小于20萬與100萬的差額,就是錯報最小為80萬元,但該錯報不可以調整。
3推斷錯報,注冊會計師對總體存在的錯報作出的最佳估計數,涉及根據在審計樣本中識別出的錯報來推斷總體的錯報。
就是審計抽樣中審計樣本中發現的錯報為事實錯報,可以調整,根據樣本錯報推斷的總體錯報減去樣本錯報的差額為推斷錯報,該錯報不可以調整。
具體點的例子,樣本規模20%,樣本錯報20萬元,推斷總體錯報為100萬元,樣本錯報20萬元為事實錯報,可以調整,100-20=80萬元屬于推斷錯報,不可以調整
2022 11/12 21: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