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一下有沒有哪條法律條例明確加班工資的計算方式呀? 比如工資由2部分組成,應發工資=基本工資+各種補貼(職務、技能、工齡、保密費等)。 計算加班工資是用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算,還是應發工資(基本工資+各種補貼)計算?謝謝!



您好,是按照應發工資。
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勞動者各種形式的工資收入,包括獎金和津貼及加班加點工資等均屬于工資的范疇。在確定加班工資的基數時,只要是勞動者在正常勞動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取得的上述收入,均應當計入加班工資基數的工資范疇
2022 11/09 11:29

84784962 

2022 11/09 11:55
好的,謝謝老師。

曹帥老師 

2022 11/09 11:59
您客氣,祝工作順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