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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想要咨詢一下一般納稅人報廢汽車拆解回收相關的增值稅處理



你們回收來之后拆解出去的,然后再銷售配件兒,是這個意思嗎?
2022 11/09 10:11

84784985 

2022 11/09 10:14
是的,拆解的零配件、金屬等材料銷售

郭老師 

2022 11/09 10:16
借原材料貸銀行存款,這個是外購進來的,
然后你拆解,借生產成本貸原材料,
借生產成本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借庫存商品貸生產成本。

84784985 

2022 11/09 10:19
增值稅呢?簡易征收?

郭老師 

2022 11/09 10:20
銷售出去,
借銀行存款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
借主營業務成本貸庫存商品

郭老師 

2022 11/09 10:21
是一般計稅的,你是一般納稅人嘛,如果是的話,13%的稅率。

84784985 

2022 11/09 10:23
資源回收利用,沒有優惠政策?

郭老師 

2022 11/09 10:30
免稅政策.根據財稅[2008]156號文件規定,納稅人銷售再生水;以廢舊輪胎為原料生產的膠粉;翻新輪胎;生產原料中摻兌廢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產品等自產貨物的,自2009年1月1日起免稅;同時規定對污水處理勞務免征增值稅.
2、即征即退政策.實行即征即退的主要包括:以工業廢氣為原料生產的高純度二氧化碳產品;以垃圾為燃料生產的電力或者熱力;以煤炭開采過程中伴生的舍棄物油母頁巖為原料生產的頁巖油;以廢舊瀝青混凝土為原料生產的再生瀝青混凝土;滿足"在水泥生產原料中摻兌廢渣比例不低于30%"的條件,通過熟料研磨階段生產的水泥,包括采用旋窯法工藝自制水泥熟料和外購水泥熟料生產的水泥;滿足沼氣用量占發電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并且生產排放達到GB13223-2003第1時段標準或者GB18485-2001的有關規定的沼氣發電或供熱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對滿足一定條件的廢舊物資回收企業按其銷售再生資源實現的增值稅的一定比例(2009年為70%,2010年為50%)實行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
3、即征即退50%的政策.主要包括六類產品:以退役軍用發射藥為原料生產的涂料硝化棉粉;以燃煤發電廠及各類工業企業產生的煙氣、高硫天然氣進行脫硫生產的副產品;以廢棄酒糟和釀酒底鍋水為原料生產的蒸汽、活性炭、白碳黑、乳酸、乳酸鈣、沼氣;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頁巖為燃料生產的電力和熱力;利用風力生產的電力;部分新型墻體材料產品.
4、先征后退政策.僅適用于以廢棄的動物油和植物油為原料生產的生物柴油.

郭老師 

2022 11/09 10:30
為推動資源綜合利用行業持續健康發展,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0號,以下簡稱40號公告),對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相關政策進行了明確。
熱點政策搶先看,稅收政策變化在哪里?請往下看。
01
回收再生資源銷售業務
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
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再生資源,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02
明確“再生資源”定義
40號公告規定,再生資源,是指在社會生產和生活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已經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價值,經過回收、加工處理,能夠使其重新獲得使用價值的各種廢棄物。其中,加工處理僅限于清洗、挑選、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改變再生資源密度、濕度、長度、粗細、軟硬等物理性狀的簡單加工。
03
明確再生資源回收簡易計稅適用條件
納稅人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從事危險廢物收集的納稅人,應符合國家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要求,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2.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的納稅人,應符合國家商務主管部門出臺的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要求,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質認定證書。
3.除危險廢物、報廢機動車外,其他再生資源回收納稅人應符合國家商務主管部門出臺的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要求,進行市場主體登記,并在商務部門完成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
04
明確資源綜合利用即征即退適用條件
納稅人從事40號公告所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2022年版)》)(以下稱《目錄》)所列的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其申請享受40號公告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時,應同時符合以下要求:
1.納稅人在境內收購的再生資源,應按規定從銷售方取得增值稅發票;適用免稅政策的,應按規定從銷售方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銷售方為依法依規無法申領發票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自然人,應取得銷售方開具的收款憑證及收購方內部憑證,或者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
納稅人從境外收購的再生資源,應按規定取得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或者從銷售方取得具有發票性質的收款憑證、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納稅人應當取得上述發票或憑證而未取得的,該部分再生資源對應產品的銷售收入不得適用40號公告的即征即退規定。
不得適用40號公告即征即退規定的銷售收入=當期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的銷售收入×(納稅人應當取得發票或憑證而未取得的購入再生資源成本÷當期購進再生資源的全部成本)。
納稅人應當在當期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銷售收入中剔除不得適用即征即退政策部分的銷售收入后,計算可申請的即征即退稅額:
可申請退稅額=[(當期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的銷售收入-不得適用即征即退規定的銷售收入)×適用稅率-當期即征即退項目的進項稅額]×對應的退稅比例
2.納稅人應建立再生資源收購臺賬,留存備查。臺賬內容包括:再生資源供貨方單位名稱或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再生資源名稱、數量、價格、結算方式、是否取得增值稅發票或符合規定的憑證等。納稅人現有賬冊、系統能夠包括上述內容的,無需單獨建立臺賬。
3.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不屬于發展改革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淘汰類、限制類項目。
4.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不屬于生態環境部《環境保護綜合名錄》中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或重污染工藝。“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是指在《環境保護綜合名錄》中標注特性為“GHW/GHF”的產品,但納稅人生產銷售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滿足“GHW/GHF”例外條款規定的技術和條件的除外。
5.綜合利用的資源,屬于生態環境部《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列明的危險廢物的,應當取得省級或市級生態環境部門頒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且許可經營范圍包括該危險廢物的利用。
6.納稅信用級別不為C級或D級。
7.納稅人申請享受40號公告規定的即征即退政策時,申請退稅稅款所屬期前6個月(含所屬期當期)不得發生下列情形:
(1)因違反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警告、通報批評或單次10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除外;單次1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
(2)因違反稅收法律法規被稅務機關處罰(單次10萬元以下罰款除外),或發生騙取出口退稅、虛開發票的情形。
納稅人在辦理退稅事宜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其符合上述條件以及《目錄》規定的技術標準和相關條件的書面聲明,并在書面聲明中如實注明未取得發票或相關憑證以及接受環保、稅收處罰等情況。未提供書面聲明的,稅務機關不得給予退稅。

84784985 

2022 11/09 10:35
我也看到這個政策了,所以簡易征收或一般納稅只能選擇一種對嗎

郭老師 

2022 11/09 10:35
你選擇了簡易計稅,36個月是不允許變化的,針對這個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