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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堂提示1】“行政機關負責人”,包括行政機關的正職和副職負責人以及其他參與分管的負責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可以另行委托1~2名訴訟代理人。 【學堂提示2】行政復議中被申請人,不得委托代理人。 老師這個行政復議中的被申請人,也就是行政機關,不得委托代理人?什么意思。他不能請律師嗎?



同學你好
行政機關是應訴者,不存在“行政機關委托的訴訟代理人”。根據《行政訴訟法》規定,在行政訴訟活動中,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托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
希望能幫助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2022 10/28 10:50

84785028 

2022 10/28 10:52
行政是應訴者,不就是行政機關是被告,難道被告不能申請律師嗎?只能自己當律師自己辯論?

芳兒 老師 

2022 10/28 10:54
行政機關作為被告不應當雇請律師為其辯護,因為行政機關本身就是在行使法律賦予的職責,是法律的踐行人,法律賦予自己做的事情都解釋不清,搞不明白怎么做才合法,這還是行政機關嗎?

84785028 

2022 10/28 10:56
復議可以理解的是這樣:官對民做出處罰,民不服,民可以復議和訴訟。而復議就還是對原做出決定的官行為,而解釋人還是這個官。

芳兒 老師 

2022 10/28 11:02
嗯,可以這樣理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