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存貨按實際成本進行日常核算,2019 年12月初“應收賬款”科目借方余額800000元(各明細科目無貸方 余額),“應收票據”科目借方余額300000元“壞賬準備--應收賬 款”科目貸方余額80000元。 2019年12月2甲公司發生如下經濟業務: (1)10日,采用委托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銷售一批商品,發出的商品滿足收入確認條件,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500000元(主營業務收入),增值稅稅額為65000元;用銀行存款為乙公司墊付 運費40000元,增值稅稅額為3600元,上述全部款項至月末尚未收到。 1.根據資料(1),下列各項中,甲公司銷售商 品確認的應收賬款的金額是( )元。 A.608600 B.605000 C.540000 D.565000 計算過程



您好
甲公司銷售商 品確認的應收賬款的金額是( )元
500000+65000+40000+3600=608600
2022 10/25 1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