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13%。采用備抵法核算壞賬損失。12月1日,甲企業“應收賬款”科目借方余額為500萬元,“壞賬準備”科目貨方余額為25萬元,企業通過對應收款項的信用風險特征進行分析,確定計提壞賬準備的比例為期末應收賬款余額的5%。12月份,甲企業發生如下經濟業務,請作出相關的會計分錄,(1)12月5日,向乙企業銷商品一批商品目表標明的格計算的金額為1000萬元(不含增值稅),由于是成批銷售,甲企業給予乙企業10%的商業折扣。(2)12月9日,一客戶破產,根據清算程序,有應收賬款40萬元不能收回,確認為壞賬。(3)12月11日,收到乙企業前欠貨款500萬元,存入銀行。 (4)12月21日,收到以前年度已轉銷為壞賬的應收賬款10萬元,存入銀行。(5)12月31日,1假設年末應收賬款余額為977萬元,計提壞賬準備。



您好,會計分錄如下
1.
借:應收賬款1017
貸:主營業務收入9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117
2.
借:壞賬準備40
貸:應收賬款40
3.
借:銀行存款500
貸:應收賬款500
4
借:應收賬款10
貸:壞賬準備10
借:銀行存款10
貸:應收賬款10
5.
借:信用減值損失53.85
貸:壞賬準備53.85
2022 06/08 08: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