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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題,理解不了選c和d得原因?



同學你好
十七條對于事實清楚、債權債務關系簡單、債務人財產相對集中的企業破產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冊中的個人為管理人。因為來講我們一般公司體量比較大,債權債務關系混亂,僅僅依靠個人的力量捋順不清楚債權債務關系,這個時候最好機構的人員組成的清算組或者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破產清算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擔任,所以個人能負責的就是一些債權債務關系簡單,債務人集中的話也比較好聯系。
2022 10/15 17:01

第六題,理解不了選c和d得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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