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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怎么判斷公司是否符合加計抵減政策條件啊



納稅人2022年度是否適用加計抵減政策,應當以2021年度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和生活服務這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合計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是否超過50%來判定。
2022 10/08 14:18

84784969 

2022 10/08 14:19
好的,謝謝老師

家權老師 

2022 10/08 14:22
不客氣,祝你工作順利;方便的話,麻煩給個5星好評哦。禮貌用語請勿回復

84784969 

2022 10/08 14:23
那意思就是說我們2022年開的都是現代服務的,但是21年沒用這四類服務,2022年就無法享受加計抵減政策是嗎

家權老師 

2022 10/08 14:28
按照現行規定,2019年4月1日后設立的納稅人,按照自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計算判斷銷售額占比。假設某納稅人2019年5月設立,但其5月、7月均無銷售額,其6月四項服務銷售額為100萬,貨物銷售額為30萬元。在該例中,應按照5-7月累計銷售情況進行判斷,即以100/(100+30)計算。因該納稅人四項服務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按照規定,可以享受加計抵減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