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企業20XX年10月份應付外購電力費用22 50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2600元,款項尚未支付。本月該企業基本生產車間耗電43000度,其中車間照明用電3000度,產品生產動力用電40 000度;企業行政管理部門耗電7 000度。企業基本生產車間生產A, B兩種產品,A產品生產工時6000小時,B產品生產工時2 000小時。 [要求]按所耗電度數計算分配電力費用,A, B產品按生產工時計算分配具電費,編制分配電力費用的會計分錄。



電費分配率是22500/(43000+7000)=0.45
A摻配分配40000*0.45*6/(6+2)=13500
B產品分配=40000*0.45*2/(6+2)=4500
2022 09/27 15:23

暖暖老師 

2022 09/27 15:24
借生產成本-A產品13500
-B產品4500
制造費用1350
管理費用3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2600
貸銀行存款25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