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老師,這道題中(2)(3)兩問,計算稅前應扣除的土地成本及開發成本的時候,答案解析中稅前應扣除的土地成本為什么包含市政配套設施費 600 萬元?稅前應扣除土地成本為什么包含公共配套設施費 400萬元呢?



同學,你好
回答第一個問題:市政配套費是計入土地成本的。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134號)
第一條,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其契稅計稅價格為承受人為取得該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全部經濟利益。
(一)以協議方式出讓的,其契稅計稅價格為成交價格。成交價格包括土地出讓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市政建設配套費等承受者應支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及其他經濟利益。……。
(二)以競價方式出讓的,其契稅計稅價格,一般應確定為競價的成交價格,土地出讓金、市政建設配套費以及各種補償費用應包括在內。
2022 09/26 09:40

文靜老師 

2022 09/26 09:48
回答第二個問題。
3中的公共配套設施費指房地開發項目內發生的獨立的非營業性或者無償轉讓的包括居委會、派出所、消防、水塔、自行車棚、鍋爐房、幼兒園、公共廁所等公共配套設施支出。
2中的市政配套費,主要是政府為建設和維護管理城市(如道路照明、公共交通、市容環境衛生等)收取的費用,能夠補充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資金。
這樣理解:取得土地時要繳納政府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后面開發房地產項目除了土地成本外,還要配套周邊公共基礎設施,發生其他的開發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