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4提答案為什么寫監管3年,沒看見啊



你好!國有資產管理處 關于進一步加強進口減免稅設備管理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04-0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45號),現對進一步加強進口減免稅設備管理通知如下:
1.進口減免稅設備海關監管年限為自進口放行之日起3年。
2.在監管年限內,未經海關許可,不得擅自將減免稅貨物轉讓、抵押、質押、移作他用或者進行其他處置。
3.在監管年限內,應當在保定海關核準的地點使用。需要變更使用地點的,應當提出申請。
4.減免稅貨物海關監管年限屆滿的,自動解除監管。
5.在海關監管年限及其后3年內,海關依照《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稽查條例》等有關規定,對減免稅申請人進口和使用減免稅貨物情況實施稽查,各單位仍需按照以上規定管理使用設備。需要處置的設備要留存好相關處置文件、憑據供海關稽查。
各相關單位嚴格按以上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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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 (海關總署令第245號)
國有資產管理處 ?????
???2021年4月1日
2022 08/29 11:07

蔣飛老師 

2022 08/29 11:07
這是新的規定,需要記一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