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行政事業單位的一棟樓房,當初蓋房的用途是敬老院,但是各種原因最近幾年一直閑置,所以想無償提供給開展社會工作的公益組織使用,不知道是否符合國有資產相關規定,是否符合規定,都麻煩老師能幫我們看一下是哪個文件規定的嗎?



同學你好
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
2022 08/02 10:08

84785022 

2022 08/02 10:11
這個文件沒有這方面的規定,所以想咨詢一下老師在實際操作中應該怎么辦?

樸老師 

2022 08/02 10:15
同學你好
《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企業等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事業單位設立登記辦法(試行)》的通知
那你看看這個有嗎

84785022 

2022 08/02 10:20
這個是事業單位登記的文件,沒啥關系(?°3°?)

84785022 

2022 08/02 10:20
主要是這個閑置樓房可以提供給公益組織無償使用嗎

樸老師 

2022 08/02 10:24
同學你好
這個可以的

84785022 

2022 08/02 10:29
有沒有哪個文件有相關規定嗎?如果提供給公益組織,行政單位需要履行哪些手續呢?

樸老師 

2022 08/02 10:43
同學你好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以下簡稱《捐贈法》)
2.《衛生計生單位接受公益事業捐贈管理辦法(試行)》(國衛財務發〔2015〕77號)?(以下簡稱《受贈管理辦法》)
3.《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以下簡稱《9號文》)
4.《社會團體登記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等法規,以及《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等有關財經法規制度。
5.《公益事業捐贈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綜〔201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