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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醫療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的扣除比例是多少



您好,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27號)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2.而且需要考慮一下兩點:一是實際支付出去才可以考慮稅前扣除;二是計算5%扣除額的基數應該是享受人群的工資總額。
3.根據上述兩條可以知道,補充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在稅前列支比例是工資額的5%,而且是實際支付后才可以列支。
2017 06/06 2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