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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這一題約定好的違約金是12000元,兩年后趙某離開公司,支付的違約金為什么不是12000/3呢,不應該是按照約定的違約金來支付嗎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所以不能超過10000
2022 07/18 22:23

老師,這一題約定好的違約金是12000元,兩年后趙某離開公司,支付的違約金為什么不是12000/3呢,不應該是按照約定的違約金來支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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