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為什么屬于離職后福利,而不是短期薪酬呢??



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不是短期薪酬,而屬于離職后福利
修訂后《職工薪酬》準則的主要變化如下:
1.充實了短期薪酬會計處理規范,將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養老、失業保險調整至離職后福利中。
修訂前準則沒有提出短期薪酬的概念,修訂后準則單設一章規范短期薪酬的會計處理,變化有:
(1)將現行應用指南和講解中關于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的有關會計處理規定,納入準則正文;
(2)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實質上向職工提供了離職后福利,屬于設定提存計劃,將這部分內容調整至離職后福利;
(3)企業向職工提供的非貨幣性福利統一采用公允價值計量,但公允價值無法可靠獲得時,可以采用成本計量,解決了修訂前準則中非貨幣性福利計量不一致的問題,提高了準則的可操作性。
2022 07/18 1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