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建筑物出租,合同約定為租金,出租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名稱為“企業管理服務*物業管理費”,稅率6%。 問題1:根據合同約定(見圖),此發票名稱和稅率是否合規? 問題2:我方為承租方,要求出租方開具租賃類發票被拒,一般這種情況反饋稅務部門,還是走法務部提起訴訟更有效?



你好,這個發票不合規的,應該是9%稅率,走法務起訴見效
2022 07/08 20:04

84785000 

2022 07/08 20:19
老師,合同租賃范圍描述是出租方將位于某處的X酒店租賃給乙方,承租方將X酒店的物業改建成旅館。按照此合同約定是否也可以理解為出租房作為物業管理提供給承租方改建為旅館,開具物業管理費也合規?

84785000 

2022 07/08 20:24
再補充幾條合同約定

小惑老師 

2022 07/08 20:37
這個合同里不就是出租不動產嗎?還有場地字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