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 某企業2021年度,會計利潤總額為8萬元,并且,經會計人員審查發現存 下幾種可能產生納稅調整的事項: (1)企業全年實發工資總額200萬元,并提取了職工福利費30萬元,工會經費5萬元 工教育經費15萬元 (2)企業投資收益中含國債利息收入1.2萬元: (3)營業外支出賬戶列支的稅收滯納金為0.1萬元,贊助支出3萬元: (4)管理費用賬戶中列支了業務招待費為26.5萬元,經企業核定全年銷售收入為650 元。 請根據以上資料,計算本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



您好,計算過程如下
工費經費限額=200*2%=4調增1萬元
福利費限額=200*14%=28調增2萬元
教育經費限額=200*8%=16不調整
國債利息調減1.2萬元
稅收滯納金調增0.1萬元
贊助支出調增3萬元
招待費限額1=26.5*60%=15.9,限額2=6500*0.005=32.5 調增10.6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8+1+2-1.2+0.1+3+10.6=23.5
應納稅額=23.5*25%=5.875
2022 06/17 08: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