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每月月初發放上月工資。2020年12月初“應付職工薪酬一-工資科目的貸方余額為320萬元。12月份該企業發生有關職工薪酬業務如下:根據以下經濟業務,編制會計分錄,(每個分錄2分)(3)31日,分配本月貨幣性職工薪酬300萬元,其中車間生產工人140萬元,車間管埋人員50萬元,行政營理人員60萬元,專設銷售機構人員50萬元



同學你好
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320
貸,銀行存款320
分配工資
借,生產成本140
借,制造費用50
借,管理費用60
借,銷售費用50
貸,應付職工薪酬300
2022 06/14 1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