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存貨采用計劃成本核算,某年6月份期初“原材料”科目借方余額10000元,“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借方余額300元,6月份發生如下材料采購業務:(1)6月8日,購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80000元,增值稅10400元,貨款通過銀行轉賬支付,材料已驗收入庫,該批材料計劃成本84000元。(2)6月13日,購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128000元,增值稅16640元。貨款尚未支付,簽發并承兌商業匯票,材料尚在運輸途中。(3)6月21日,收到6月13日購進的原材料并驗收入庫。該批原材料的計劃成本為120000元。(4)6月27日,購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160000元,增值稅20800元。貨款通過銀行轉賬支付,材料尚在運輸途中。(5)根據本月發料憑證匯總表,共計發出材料計劃成本126000,其中直接用于生產產品100000元,車間一般耗費20000元,廠部一般耗費6000元。(6)計算本月材料成本差異率,將本月發出材料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7)計算本月結存材料的實際成本。



你好需要計算做好了給你
2022 06/04 16:32

暖暖老師 

2022 06/04 20:34
業務1實際成本80000
計劃成本84000
材料成本差異80000-84000=-4000
業務3實際成本128000
計劃成本120000
材料成本差異128000-120000=8000
6)計算本月材料成本差異率
(300-4000+8000)/(10000+84000+120000)*100%=2%
本月發出材料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126000+126000*0.02=128520
7)計算本月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
10000+84000+120000-126000=88000
實際成本88000+88000*0.02=897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