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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第十五條怎么理解,是不是說,上年度發票最晚在匯算清繳后60日內取得也可以在上年度所得稅前扣除。



您好,一般在匯算清繳完成前;如果是稽查發現60天提供,否則不能再也不能扣除。
2022 05/26 14:46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第十五條怎么理解,是不是說,上年度發票最晚在匯算清繳后60日內取得也可以在上年度所得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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