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教個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問題, 老師,我看到去年匯算清繳《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中,賬載金額和實際發生額都取的是應付職工薪酬貸方發生額。但是賬上借貸方是不同的,詳見截圖,有的借方數大,有的貸方數大,我不明白,匯算清繳的賬載金額不是應該取應付職工薪酬貸方,實際發生額應該取應付職工薪酬借方嗎?



你好,貸方是計提數,借方是實際發放時候做,一般企業是次月發上月的,所以就成立跨年企業會借方第一個月發上年的,12月計提的明年發
借貸就會有差異
2022 05/25 14:49

來來老師 

2022 05/25 14:51
匯算清繳政策是所屬年度計提的工資,匯算清繳期間發了就可以稅前扣除

來來老師 

2022 05/25 14:57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規定:企業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支付匯繳年度工資薪金稅前扣除問題企業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向員工實際支付的已預提匯繳年度工資薪金,準予在匯繳年度按規定扣除

84784948 

2022 05/25 15:16
好的老師,如果實發工資大于計提工資,這兩列數應該怎么填呢?

來來老師 

2022 05/25 21:26
你好 實發大于計提? 理論上可以調減
不過實務中 調減金額大的話 稅局比較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