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專票未抵扣不是銷售方申請并開具紅字發票的嗎?



對方未抵扣且未做賬的情況下,退回專票才銷售方申請并開具紅字發票
2022 05/21 11:06

84784973 

2022 05/21 11:08
紅字發票是誰申請誰開具嗎?

84784973 

2022 05/21 11:09
對方做賬了,但未抵扣也是購買方申請嗎?那這個兩聯的藍字發票怎么處理呢?

家權老師 

2022 05/21 11:10
紅字發票由銷售方開具,

84784973 

2022 05/21 11:18
問題一,不管誰申請,開錯的藍字發票都要銷售方收回去作廢是嗎?問題二,不管誰申請信息表都是銷售方開具紅字發票對嗎?

家權老師 

2022 05/21 11:24
2的說法是正確的。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規定:“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以下方法處理:
(一)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用于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于申報抵扣并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銷售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二)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網絡接收納稅人上傳的《信息表》,系統自動校驗通過后,生成帶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的《信息表》,并將信息同步至納稅人端系統中。
(三)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信息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新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信息表》一一對應。”

84784973 

2022 05/21 11:40
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于申報抵扣并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銷售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開出發票未交付及購買方未抵扣且退回的,如果是當月也要開紅字發票,不能作廢嗎?

家權老師 

2022 05/21 11:42
是本月直接作廢就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