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企業2018年6月購買并安裝完畢一套生產設備并投入使用,共支出60萬元,以銀行存款全額支付,會計按3年直線法折舊,無殘值。稅法上,該設備滿足財稅【2018】54號文件的規定,允許該60萬支出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企業選擇享受該優惠政策。 1、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各年與該設備相關的會計處理,列出具體會計分錄。 2、2018年-2021年,該設備對企業年度的會計利潤的有什么影響?(使各年度利潤增加或減少?具體金額是多少?)(要求分別說明每一年的情況) 3、2018年-2021年,設備對企業各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有什么影響?(要求分別說明每一年的情況)



你好,正在解答中,請稍后
2022 05/19 15:32

84785039 

2022 05/19 16:28
老師,還沒好嗎

張壹老師 

2022 05/19 16:31
你好,計算如下,請參考

84785039 

2022 05/19 16:50
3、2018年-2021年,設備對企業各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有什么影響?(要求分別說明每一年的情況)

84785039 

2022 05/19 16:50
那那那這個第三小問應該如何回答呢?? 老師~

張壹老師 

2022 05/19 16:56
2018年減少應納稅所得額50萬,2019-2021沒影響

84785039 

2022 05/19 17:10
好的,謝謝老師

84785039 

2022 05/19 17:11
非常感謝

張壹老師 

2022 05/19 17:45
你好,不客氣,祝你學習進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