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框架合同如果不能確定具體金額如何繳納印花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國稅地字〔1988〕25號)第4條關于“有些技術合同、租賃合同等,在簽訂時不能計算金額的,如何貼花?”規定,有些合同在簽訂時無法確定計稅金額,如技術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收入,是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實現利潤分成的;財產租賃合同,只是法規了月(天)租金標準而卻無租賃期限的。對這類合同,可在簽訂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后結算時在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根據上述規定,印花稅應稅合同中未約定具體金額的,在簽訂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后結算時在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2022 05/18 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