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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辦公室人員的工資放到開發間接費用,還是放到管理費用里面?



你好,辦公室人員記管理費用就行。
2022 05/16 13:46

84784957 

2022 05/16 13:48
幾個老總的都放到管理費用嗎?

玲老師 

2022 05/16 13:49
項目管理人員的記錄。開發間接費。

84784957 

2022 05/16 13:54
幾個老總基本上都在管項目?那放到開發間接費用里面是不是可以加計20%的扣除呀?

玲老師 

2022 05/16 14:00
你好。您好,您說的是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嗎?。參與研發的可以。

84784957 

2022 05/16 14:10
不是啊,開發成本不是有一個20%的扣除嗎?

玲老師 

2022 05/16 14:13
房地產企業加計 20扣的情況,看你們符合不
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有些開發企業對購進的不動產不進行任何開發,便直接轉讓銷售,卻不知這種銷售方式比先開發再銷售可能要繳納更多的稅收,實現的效益反而會減少。究其原因,實際上就是納稅人沒有進行開發,不能計算加計扣除,從而造成多繳納了土地增值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時,對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可按土地成本和開發成本的金額之和,加計20%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在具體計算土地增值稅的扣除項目金額時,分以下四種情況處理:
一是對取得土地(不論是生地還是熟地)使用權后,未進行任何形式的開發即轉讓的,計算其增值額時只允許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在土地轉讓環節繳納的各項稅金,不能予以20%的加計扣除。
二是對于取得了房產產權后,未進行任何實質性的開發或改良即再行轉讓的,計算其增值額時只允許扣除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或取得房地產時支付的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在房地產轉讓環節繳納的各項稅金,也不得予以20%的加計扣除。
三是對于取得土地使用權后,進行土地開發(如三通一平等),不進行房屋的建造,即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出去的,在計算其增值額時除允許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與轉讓土地使用權有關的稅金外,還允許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開發土地的成本之和加計20%的扣除。
四是對于取得土地使用權后進行房地產開發建設的,在計算其增值額時,除允許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外,還允許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和開發土地、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之和加計20%扣除。

84784957 

2022 05/16 14:29
加計扣除的開發成本里面包括開發間接費用嗎?那如果把工資放到開發間接費用里面,他就參與20%的加急扣除

玲老師 

2022 05/16 14:34
房地產開發企業加計扣除的依據是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含地價款以及按國家統一規定支付的登記、過戶手續費)和房地產開發成本兩項內容。
記在開發成本的就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