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 王某為居民納稅人,獨生子女,2020年王某有兩個小孩且均由其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其父母健在且均已年滿60歲。2020年王某的收入情況為: (1) 每月工資10000元、個人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有兩個上小學的孩子,按規定可以每月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但其在預繳環節未填報。已知2020年全年預繳工資薪金個稅1 080元 (2) 每月固定從一處取得勞務報酬10000元,適用20%預扣率后預繳個人所得稅1600元,全年共19200元。 (3) 2019年10月購買某上市公司的股票10000股,2020年1月份該上市公司公布2019年度的利潤方案為每10股送3股,并于當月實施,該股票的面值為每股1元。 請核算王某綜合所得年終匯算清繳和其他個人所得稅。



綜合所得個稅(120000-2000×12+120000×80%-24000-24000-60000)×稅率-扣除數
股票股利不繳納
2022 05/15 1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