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債務人的債權與轉讓人的債權基于同一個合同產生,老師幫忙舉例說明,解釋這段話的意思



這句話的原義就是,互負債務可以抵銷。只不過比較拗口,變成了三個層次比較好理解。
第一層即甲對乙享有10萬元債權,乙對甲享有2萬元債權,這時可以互相抵銷。
第二層,甲對乙享有10萬元債權,乙對甲享有2萬元債權已經到期,甲將對乙享有的10萬元債權出質給丙,擔保甲對丙負擔的9萬元債務。此時乙可以對質權人丙主張抵銷2萬元。抵銷后,丙債權質權的標的僅剩8萬元。549條第1款。
2022 05/02 05: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