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附件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這個案例,請看一下是否為以下三步調整: 1. 視同銷售收入下提供勞務視同銷售收入調增113207.54元(120000/1.06計算得出), 2. 視同銷售成本下提供勞務視同銷售成本 調增50000元; 3. 視同銷售成本下其他項調增70000元;



同學你好
很高興為你解答
1. 視同銷售收入下提供勞務視同銷售收入調增113207.54元(120000/1.06計算得出), 2. 視同銷售成本下提供勞務視同銷售成本 調增50000元;
2022 04/30 21:49

84785027 

2022 04/30 21:52
還有70000元是調在A105000下“扣除類調整項目”的其他項的調減金額,是嗎?

鐘存老師 

2022 05/01 09:08
剩余的不調增了
你要是收入和成本同步調增一樣的金額
調整就沒有納稅實質的意義了

84785027 

2022 05/01 10:10
老師上課時是按我上面說的講的課,我是后面復習時覺得有疑問,現在我很困惑

84785027 

2022 05/01 10:39
當時老師上課時是這樣說的:
原分錄:借:銷售費用 5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50000
納稅調整的分錄:借:銷售費用 12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13207.54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6792.46
借:主營業務成本 5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50000
如果那70000元不用調,那上面的調整分錄,銷售費用的差額反映在哪里?不用管它?

鐘存老師 

2022 05/01 12:26
銷售收受費用當時已經確認了5萬,所以按照差額確認不是在確認,那總體金額就變多了

84785027 

2022 05/01 13:02
老師,沒明白你最后的回復“所以按照差額確認不是在確認”是什么意思?

鐘存老師 

2022 05/01 13:33
你之前已經確認了5000的銷售費用,如果你有條件去意外啊,你不是總共確認了17,000嗎?這樣的話就多確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