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丙企業是一個藥酒生產企業,過去一直從丁酒廠購進糧食白酒作為原料用于生產藥酒。2020年丙企業從丁酒廠購進白酒200噸,不含稅售價為4元/斤。2020年丙企業銷售藥酒150噸,取得不含稅銷售收入200萬元。(白酒適用的消費稅比例稅率為20%,定額稅率為0.5元/斤;假設丙企業以白子酒為原料生產的藥酒適用10%的消費稅稅率。)如何籌劃才能減輕企業消費稅稅負?如果假定藥酒的銷售額為25億元,銷售數量為5000萬千克。則合并前和合并后消費稅負擔情況如何?



合并前丁消費稅=200*1000*2*0.5+4*200*1000*2*20%=520000丙消費稅=2000000*10%=200000一共交消費稅520000+20000=720000合并后消費稅2000000*10%=200000二個企業合并為一個企業交消費稅后面銷售25個億,也是一樣的,全并交稅,只交一次消費稅
2022 04/29 09: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