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一、李某2019年發(fā)生以下部分收支事項:(1)1月將自有住房出租給劉某居住,租期一年,每月租金收入3000元; (2)5月將自有小汽車出租給張某使用半年,每月租金8000元,7月發(fā)生維修費用2200元; (3)去年10月買入的股票(公開發(fā)行),今年6月獲得分紅6000元; (4)在商場的有獎銷售中,中獎10000元;其將中獎所得中的2000元通過教育部門捐贈給某希望小學(xué)。 要求: 1.計算全年財產(chǎn)租賃收入應(yīng)繳個人所得稅。 2.計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 3.計算中獎所得的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



1,(3000-800)×20%×12
2,(8000×12-2200)×20%
3,6000×20%×50%
4,(10000-2000)×20%
你計算一下結(jié)果同學(xué)
2022 04/28 21: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