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教一個問題,如果收款公司(發票公司)跟簽合同公司不一致,是不行的,可是現在審計查出不一致,現在的證明要怎么寫好呢,之前簽合同的公司跟發票的公司的法人是親戚關系,所以打款的時候,打到發票的賬戶上,現在審計要出證明,請問出什么證明好呢



你好同學,首先審計同意你出證明的話,你就寫一個情況說明,就解釋一下為什么會發生,就是說簽合同和轉款發票不一致的情況,給他解釋一下原因,蓋上公司的公章。
2022 04/25 16:12

84785024 

2022 04/25 16:15
本質的原因就是當初財務沒有認真檢查,沒有發現簽合同的公司名稱跟發票名稱不一致,現在想一個辦法出來圓了這個錯誤

李霞老師 

2022 04/25 16:22
你就這樣寫,因為財務的疏忽,沒有搞清楚往來單位,所以導致錯誤。

84785024 

2022 04/25 16:28
這樣不太好吧,審計認為我們是不是轉包的嫌疑哦,你有更好的方法嗎,比如委托收款什么的

李霞老師 

2022 04/25 16:31
你好,你委托收款的話也說不過去呀,因為你明明是有公司的,你干嘛還要委托別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