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們自來水公司簽訂水廠經營承包合同,簽訂日期2022年3月1日,承包日期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付期日期發別為上半年和下半年2022年6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我是分別在6月和12月確認收入和確認增值稅嗎?



你好 不可以的。 這樣會延遲報稅的; 你應該按照承包日期 對應的 時間按月來做 收入的 報稅的
2022 04/18 12:36

84785011 

2022 04/18 12:39
思羽老師,分期付款的合同,不是按合同約定的付期日期確認納稅務嗎?

meizi老師 

2022 04/18 12:48
?你好 ;? ?看你們 約定內容哈;? ? 如果確實是分期收款合同的 ;才是按
分期收款方式需要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確認收入。
確認收入的時候賬務處理是,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實際收到款項的時候賬務處理是,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