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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金,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都有什么區別



同學您好,“經濟補償金”、“賠償金”與“違約金”的區別:
1. 法律性質:
①經濟補償金在性質上講具有勞動貢獻補償和社保保障以重功能
②賠償金則是指企業或員工因違反合同約定或因自已的故意或過失,給對方造成實際損失即購成侵權行為時,承擔給付對方一定數量的金錢的責任形式,也稱為損害賠償。
③違約金產生的基礎是雙方協議或合同的約定,沒有約定就不會有違約金的產生,在性質上是對合法契約的保護。
2. 構成要件:
經濟補償金是法定的,因此區成要件主要是法律、法規的相關約定
賠償金的構成要件主要有4個:a.當事人違反了勞動法律、法規b.給對方造成了實際損失c.責任方存在過失,包括故意和過失e.這種過失與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違約金的構成要件有兩個:a.雙方在勞動合同中有約定b.違約金的約定不違反法律規定
3. 責任主體:
經濟補償金是國家法律強制的結果【具有單一性,僅是企業對員工承擔的一種責任】
賠償金和違約金責任主體是雙方的。
4. 責任計算:
經濟補償金是國家法律、法規的直接規定
違約金的計算依據和方式主要是員工與企業之間的約定
2022 04/18 20:40

84784976 

2022 04/18 22:25
能簡單說一下嗎

文老師 

2022 04/18 22:33
經濟補償金相當于是對勞動者之前在單位所做貢獻的補償,賠償金是因為過失責任,導致損失的,對損失的賠償,違約是雙方之間的約定,沒有守約對一種懲罰性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