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公司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發生如下經濟業務: (1)5月1日,購入生產用設備一臺,增值稅專用發票列明價款160000元,增值稅稅額20800元,款項尚未支付,設備已交付生產車間使用。 (2)6月2日,購入需要安裝生產用設備一臺,增值稅專用發票列明價款100000元,增值稅稅額13000元:取得運費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運費5000元,增值稅稅額450元,均以銀行存款支付。 3.6月24日安裝設備時以銀行存款支付安裝費5000元。 4.6月25日安裝完畢,交付生產車間使用。 5.7月12日,企業接受某單位投入的不需要安裝的機床一臺,雙方投資協議約定按其凈值140000元確認設備價值,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稅率13%,機床已交付生產車間使用。 請根據上述經濟業務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你好,同學
1借,固定資產160000
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20800
貸,應付賬款180800
2022 04/15 0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