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第15題:明明是勞動合同到期終止不再續簽為什么單位還要經濟補償? 第17題:法律規定最高不超十二年,為何答案按16年來算?


同學,你好!
15題:甲公司不在與張某續簽。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2022 04/05 18:36
丁丁 

2022 04/05 18:38
17題
如果月平均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即如果楊某月工資高于3500*3=10500,則按照10500*12計算賠償。
但是楊某的月工資6400元,因此不適用此條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