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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你好!利潤總額300萬元 公益性捐贈扣除限額12%=36萬元,,通過公益性組織向貧困區捐贈物資38萬元,,再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為什么要調增2萬元,貧困區捐贈的38萬不應該是全額扣除嗎???



您好
只能扣除限額內的36 發生了38 所以多的2要納稅調整啊
2022 04/04 13:00

84785014 

2022 04/04 13:08
好的,謝謝老師!腦子里有印象說是通過公益性組織向貧困區捐贈物資是據實扣除,原來是要按利潤總額的12%

84785014 

2022 04/04 13:10
如果題目明確是用于貧困區脫貧的,也有相關的證明屬實的,這是按據實扣除還是一樣要按利潤總額的12%

bamboo老師 

2022 04/04 13:42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