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一下分公司的財務風險由財務負責人承擔,還是由總公司法人承擔?



分公司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
辦稅人
2022 03/31 18:16

84784987 

2022 03/31 18:16
有文件嗎

郭老師 

2022 03/31 18:18
1、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雖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樣,但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因為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民事訴訟法》規定,第四十九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
3、雖然分公司不是法人,但也可以獨立參加起訴,如果分公司敗訴后,先由分公司承擔責任,不足的再由公司承擔。
4、具體到公司章程和相關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內部規定上再落實負責人具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