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企業為居民企業,2018年發生經營業務如下:取得產品銷售收入4000萬元,發生產品銷售成本2600萬元,發生銷售費用770萬元(其中廣告費650萬元),管理費用480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25萬元),財務費用60萬元,銷售稅金160萬元(其中增值稅120萬元),營業外收入80萬元,營業外支出50萬元(其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向災區捐款30萬元,支付稅收滯納金6萬元),已計入成本、費用中的實發工資總額200萬元,撥繳職工工會經費5萬元,發生職工福利費31萬元,發生職工教育經費7萬元。請計算該企業的企業所得稅調整項目和數額。



您好,計算過程如下
銷售費用限額=4000*15%=600調增50萬元
業務招待費限額1=4000*0.005=20
限額2=25*0.6=15業務招待費調增10萬元
利潤總額=4000-2600-770-480-60-40+80-50=80
捐贈限額=80*0.12=9.6調增20.4
稅收滯納金調增6萬
工費經費=200*2%=4調增1萬
福利費限額=啊200*0.14=28調增3萬元
教育經費限額=200*0.08=16不調整
2022 03/30 1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