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這個選項A 為什么是錯誤的 我一直理不清這里面誰是誰



你好,比如甲公司出票給乙公司,乙公司背書給丙,丙背書給丁,丁背書給戊,戊就是持票人,假設現在票據債務人是丙公司,而丁公司是沒有給丙公司發貨的,要是丁去找丙要錢丙可以不給,沒有發貨這個就是丙(債務人)和丁(持票人的前手)之間“抗辯事由”,但是如果是戊找丙,丙就不能不給
2022 03/29 22:32

84785043 

2022 03/29 23:55
前面 可以以自己與出票人是什么意思呢

小云老師 

2022 03/29 23:56
也一樣,就是只要債務人不是和持票人有直接矛盾,和其他人的事由都不能來影響持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