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什么情況下需要代扣代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稅?



你好,一般是這樣的,《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明確了,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二)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依據上述規定,企業支付給境外企業或個人的咨詢費 ,勞務發生地完全在國外,來源于中國境外所得,無需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若在境內提供咨詢服務,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應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
2022 03/27 13:30

莊老師 

2022 03/27 13:30
根據《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
第二條 凡支付個人應納稅所得的企業(公司)、事業單位、機關、社團組織、軍隊、駐華機構、個體戶等單位或者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
上款所得的駐華機構,不包括外國駐華使領館和聯合國及其他依法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的國際組織駐貨機構。
第三條 按照稅法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是扣繳義務人的法定義務,必須依法履行。
第四條 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下列所得,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