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二零一九年六月,增值稅留抵稅額為三千元,七月份發生如下業務一購入壁紙,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二十萬元,增值稅二千二萬六千元,這批壁紙,百分之五十用于裝飾職工食堂,百分之五十用于零售,并取得含稅收入,十五萬元,購入書包,一萬個,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九萬元,真的說,一萬一千七百元,將其中五百個贈送給,某希望小學,其余部分以每個二十元的零售價格全部出售,將本企業電梯廣告位出租給某廣告公司做宣傳



同學你好,是算稅費嗎,
增值稅:17000-(3000+26000*0.5)
2022 03/25 1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