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2021年2月發的2020年的獎金,然后2021年后面又發了2021年的獎金,現在匯算清繳讓補稅,有沒有辦法把2筆獎金合并成一筆按年終獎計稅?



你好,學員,你們申報的時候怎么申報的
2022 03/19 21:26

84785034 

2022 03/19 21:39
21年2月發了一次20年的獎金,12月份又申報了一次

冉老師 

2022 03/19 21:41
如果合并的話,要合并申報的

84785034 

2022 03/19 21:44
那現在還可以合并申報嗎?20年的和21年的

冉老師 

2022 03/19 21:45
現在已經申報的話,不能了

84785034 

2022 03/19 21:50
可以作廢嗎?

冉老師 

2022 03/19 21:52
跨年。只能去稅務局更正,稅務局會讓你們寫說明的

84785034 

2022 03/19 21:55
作廢應該也不能合并吧,不是同一個月發放的

冉老師 

2022 03/19 21:58
是的,不能的。學員,如果是一年的可以,關鍵跨年的

84785034 

2022 03/19 22:00
老師,如果沒有跨年呢。不是一月份發的年終獎,是不是也不能合并啊

冉老師 

2022 03/19 22:03
如果是一年得,分次發放,可以合并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