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資料: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采用計劃成本進行原材料的核算。2019年6月1日,該企業原材料賬面計劃成本為1000000元,材料成本差異的借方余額為2000元。6月份該企業有關原材料的業務資料如下: 1.4日,購入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稅發票上注明的原材料價款為200000元,增值稅稅額為26000元,外地運費為20000元,增值稅稅率為9%,有關款項已通過銀行存款支付。該批材料的計劃成本為250000元,材料已驗收入庫。 2.15日,購入材料一批,材料已運到并驗收入庫,但發票等結算憑證尚未收到,貨款尚未支付。該批材料的計劃成本為70000元。 3本月領用材料的計劃成本為800000元,其中:生產領用500000元,車間管理部門須用80000元,企業管理部門領用20000元,在建設備安裝工程領用200000元。 (三)要求: 計算并分攤該企業6月份的材料成本差異。 2.根據上述資料編制有關的會計分錄。



1借原材料22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26180
貸銀行存款246180
2022 03/18 15:04

暖暖老師 

2022 03/18 15:04
借原材料30000
貸材料成本差異30000

暖暖老師 

2022 03/18 15:05
2借原材料-暫估70000
貸應付賬款-暫估70000

暖暖老師 

2022 03/18 15:05
3借生產成本500000
制造費用80000
管理費用20000
在建工程200000
貸原材料800000

暖暖老師 

2022 03/18 15:06
材料成本差異率的計算
(2000-30000)/(1000000+25000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