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某食品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5月發生如下經濟業務:(1)購進一批用于生產的花生油含稅金額為54500元;(2)以2元/公斤的價格向農業生產者收購草莓2000公斤;(3)購置設備一臺,取得普通發票,注明價款34000元; (4)銷售月餅,取得含稅收入113000元;銷售水果,取得含稅收入90400元(5)銷售方便面,取得含稅收入13560元。 要求:計算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銷項稅和應納增值稅。



你好
1.進項稅額=54500/(1+9%)*9%=4500
2.進項稅額2*2000*10%=400
3.不能抵扣
4.銷項稅額11300/(1+13%)*13%=1300
5.銷項稅額13560/(1+13%)*13%=1560
2022 03/15 20: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