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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加計抵減的為什么有的是10%,有的是15%呢?



同學你好
生活服務業進項加計扣除---15%
可以加計扣除,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15%政策)。
二、本公告所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生活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7號
現代服務業增值稅進項稅加計抵扣---10%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一)所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四項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現代服務,是指圍繞制造業、文化產業、現代物流產業等提供技術性、知識性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商務輔助服務和其他現代服務。
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因為是生活服務也后面有新政策是15%,也就是生活服務業2019.4-9月是加計扣除扣10%,之后是15%
2022 03/14 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