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老師,單位壞賬核銷,給財務報表審計提供的資料都包括什么?詳細一點,原來沒有做過壞賬核銷請老師詳細講解謝謝



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25號)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應收、預付賬款壞賬損失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一)相關事項合同、協議或說明
(二)屬于債務人破產清算的,應有人民法院的破產、清算公告;
(三)屬于訴訟案件的,應出具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裁決書或仲裁機構的仲裁書,或者被法院裁定終(中)止執行的法律文書;
(四)屬于債務人停止營業的,應有工商部門注銷、吊銷營業執照證明;
(五)屬于債務人死亡、失蹤的,應有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對債務人個人的死亡、失蹤證明;
(六)屬于債務重組的,應有債務重組協議及其債務人重組收益納稅情況說明;
(七)屬于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而無法收回的,應有債務人受災情況說明以及放棄債權申明。
2022 02/16 23:04

84785035 

2022 02/17 00:15
老師單位是財務報表審計,不是稅審,是要給財務報表審計提供,與稅審提供的資料一樣是嗎。

小鈺老師 

2022 02/17 00:36
你好,財務審計也是審計你的資料合不合理啊!那肯定是要有依據啊!稅收法律給的依據是最靠譜直觀的呀,小可愛。財務審計有一條就是規避稅務風險。

小鈺老師 

2022 02/17 00:39
審計財務報表是否符合財務法規和及國家其他財務相關法律規定。計提壞賬核銷壞賬在會計準則上是合理的,那么依據只能是稅收允許核銷的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