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把分錄詳細寫一下,不明白



同學請稍等,正在解答
2022 02/10 20:36

少校老師 

2022 02/10 20:51
2019年1月1日
借:長期股投資-成本 2000
貸:銀行存款 2000
4800*40%=1920,小于支付的對價2000萬元,不需要調整初始成本
后續采用權益法核算
2019年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160(400*40%)
貸:投資收益 160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綜合收益 40(100*40%)
貸:其他綜合收益 40
2020年1月出售對乙公司投資的四分之一,即出售10%股權
借:銀行存款 600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500(2000*25%)
? ? ? ? ? ? ? ? ? ? ? ? ? ? -損益調整 40(160*25%)
? ? ? ? ? ? ? ? ? ? ? ? ? ? -其他綜合收益 10(40*25%)
? ? ? ?投資收益 50
10%股權對應的其他綜合收益轉入當期損益
借:其他綜合收益 10
貸:投資收益 10
出售確認的投資收益=50+10=60

84785018 

2022 02/10 20:56
最后10%股權其他綜合收益不應轉留存收益嗎?

少校老師 

2022 02/10 21:04
這個地方有個知識點要理清楚
被投資單位的其他綜合收益在以后的會計期間如果能轉損益,那么投資公司處置股權時,其他綜合收益應該轉入投資收益
如果被投資單位的其他綜合收益在以后的會計期間不能轉入損益,那么投資公司處置時就只能轉入留存收益。
這個題目的其他綜合收益是乙公司因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產生的,乙公司投資性房地產在處置時,這部分其他綜合收益是要轉入投資收益的,所以甲公司因此產生的其他綜合收益也要轉投資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