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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辦公室租賃合同解除協議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你好,辦公室租賃合同解除協議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帳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 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即印花稅的征稅對象采取的是列舉的方式,只對列舉出來的憑證征稅,未列舉的一律不征稅。
根據上述規定,辦公室租賃合同解除協議,不須計算繳納印花稅。
2022 01/28 15:10

84784978 

2022 01/28 15:17
老師,能把什么是歸屬于加工承攬合同和什么歸屬于建筑安裝工程承包的區別說一下嗎?

大海老師 

2022 01/28 15:21
一、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解釋,承攬主要包括加工、定做、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
加工承攬合同是滿足特定需要的一種經濟活動,承攬合同的訂立過程中存在除了其他合同訂立中經常產生的問題,如主體資格、標的的不合法及合同的形式不合要求等,還包括商業秘密、技術材料、留置條件、保密制度等問題。這些問題事項在合同訂立中至關重要,當事人應予足夠認識。
二、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設單位(發包方)與施工單位(承包方)之間,為完成特定的建筑安裝工程任務而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而訂立的合同。
同時,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條件簽訂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承包工程的初步設計和總概算已經批準。
2、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資和統配物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
3、當事人雙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案例】對于企業簽訂的防盜門窗安裝合同應當按照“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繳納印花稅,而不是“加工承攬合同”繳納印花稅。其原因如下: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的規定,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立合同人按承包金額的萬分之零三貼花。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