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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判斷對境外支付貨款需不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及增值稅?



對外支付傭金不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如收款方為個人,在對方沒有提供發票,也即沒有在向稅局申請代開發票時繳納相關稅款時,應該由支付方代扣代繳相關稅款。 關于代扣代繳義務人,亦稱“扣繳義務人”,即有義務從持有的納稅人收入中扣除應納稅款并代為繳納的企業或單位。 代扣代繳涉及的稅種有: 1、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2、增值稅,境外的單位或個人在境內銷售應稅勞務而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其應納稅款以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沒有代理人的,以購買者為扣繳義務人。 3、營業稅中,(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扣繳義務人。 4、城市維護建設稅中,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人同時也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人。 5、資源稅中,收購未稅礦產品的單位為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 6、消費稅中,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 7、印花稅中,運費結算付方應繳納的印花稅,應由運費結算收方或其代理方實行代扣匯總繳納。 8、車船稅中,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依法代收代繳車船稅。 支付傭金,應由收款方提供發票,收款方在開具發票或到稅局申請開具發票時,會由主管稅局征收相關稅款,在這種情況下,支付方不需要代扣代繳任何稅款。 當收款方未提供發票時,則支付方應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銷、代理等服務活動取得收入征收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103號)規定代扣代繳相關稅種: 1、非本企業雇員為企業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銷、代理等服務活動取得傭金、獎勵和勞務費等名目的收入,無論該收入采用何種計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應計入個人從事服務業應稅勞務的營業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規定計算征收營業稅, 2、上述收入扣除已繳納營業稅稅款后,應計入個人的勞務報酬所得,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3、“雇員或非雇員從聘用的企業取得的收入的,該企業即為雇員或非雇員應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應按照有關規定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并代扣代繳上述稅款”。 因此,支付傭金應取得發票,在取得收款方發票的情況下,不需要代扣代繳稅款;在未取得發票的情況下,應予代扣代繳營業稅及個人所得稅,不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2022 01/21 13:27

84785007 

2022 01/21 14:47
從境外某個企業購買產品用作本企業產品開發,這個在支付購買產品的貨款時需要代扣代繳稅款嗎?

樸老師 

2022 01/21 14:53
需要代扣代繳的哦

84785007 

2022 01/21 14:54
那都需要代扣代繳哪些稅種?

樸老師 

2022 01/21 14:58
這個就是代扣代繳所得稅

84785007 

2022 01/21 16:48
增值稅和印花稅需要代扣代繳嗎?

樸老師 

2022 01/21 16:55
同學你好
這個不需要哦

84785007 

2022 01/21 18:05
那什么時候需要代扣代繳增值稅和印花稅?

樸老師 

2022 01/21 18:13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第一條規定,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發生的下列行為不屬于在境內銷售服務或者無形資產:
(一)為出境的函件、包裹在境外提供的郵政服務、收派服務;
(二)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地點在境外的建筑服務、工程監理服務;
(三)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工程、礦產資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務;
(四)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會議展覽地點在境外的會議展覽服務。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在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是指:
(一)服務(租賃不動產除外)或者無形資產(自然資源使用權除外)的銷售方或者購買方在境內;
第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稱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購買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根據上述規定,在上文明確的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銷售的完全在境外發生的服務不屬于在境內銷售服務(包括無形資產)的情形中,評級及咨詢服務不在列舉之內,屬于在境內提供服務,應按規定繳納增值稅。境外發債支付的利息屬于購買方在境內,也應繳納增值稅。貴公司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應代扣代繳增值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二)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或者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地確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號)第三條規定,對非居民企業取得來源于中國境內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轉讓財產所得以及其他所得應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以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對非居民企業直接負有支付相關款項義務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根據上述規定,勞務所得按勞務發生地原則判斷,評級及咨詢完全在境外發生的,不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利息所得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境外企業取得利息所得屬于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需要繳納中國的預提所得稅。貴公司是債券發行方,向購買債券的境外企業直接支付利息,是企業所得稅扣繳義務人,應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