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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業的差額征稅具體如何操作??從節稅的角度考慮選擇差額征稅,但是具體如何操作不知道



合扣除分包款差額征收增值稅必須具備的條件
根據以上稅收政策的規定,適合扣除分包款差額征收增值稅的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一是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的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建筑總承包方、專用承包方、專業分包方和勞務公司;
二是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的建筑總承包方、專用承包方、專業分包方和勞務公司發生分包行為。
三是發包方必須向分包方支付分包款,而且必須向分包方索取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合法有效憑證。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第六條 納稅人按照上述規定從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應當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合法有效憑證,否則不得扣除。其中上述合法有效憑證是指:
(一)從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開具的建筑業營業稅發票。
上述建筑業營業稅發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為預繳稅款的扣除憑證。
2021 12/27 22:52

羽飛老師 

2021 12/27 22:53
(一)從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開具的建筑業營業稅發票。
上述建筑業營業稅發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為預繳稅款的扣除憑證。
(二)從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開具的,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所在縣(市、區)、項目名稱的增值稅發票。
(三)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憑證

84785009 

2021 12/27 23:51
老師可以解答一下差額征稅相關的實操嗎?不是法條的這種

羽飛老師 

2021 12/28 14:37
你是指賬務還是開票呢?

羽飛老師 

2021 12/28 14:38
網站上有相關的操作視頻
